6%四聚乙醛顆粒劑-蝸絲-六畝田
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場所防治對象用藥量(制劑量/畝)施用方式
甘藍蝸牛400-600克/畝撒施
產(chǎn)品性能:
本品是一種選擇性較強的殺螺劑,對蝸牛有引誘作用,植物體不吸收該藥,因此不會在植物體內(nèi)積累,蝸牛取食或接觸本品后中毒癥狀表現(xiàn)為大量分泌粘液而迅速脫水死亡。本品為顆粒劑質(zhì)地堅硬,遇水不易散化;持效期較長。適合旱地甘藍田防治蝸牛。
使用技術要求:
1.間隔期7天,每季多使用2次。
2.施藥時甘藍為生長中期,蝸牛為發(fā)生初期,將藥劑拌細沙均勻撒施。
3.請勿在施藥后的田里踐踏,以免影響藥效。
4.大風天或預計1小時之內(nèi)有雨,請勿施藥。
注意事項:
1.開啟封口應小心藥劑噴出,施藥前、后要清洗噴藥器械,洗滌后的廢水不應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藥劑應密封后妥善放置。
2.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內(nèi)清洗施藥器具;鳥類保護區(qū)附近禁用,播種后應立即覆土。
3.建議與其他作用機制不同的殺蟲劑輪換使用。
4.孕婦及哺乳期婦女避免接觸此藥。5、用過的容器應妥善處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
中毒急救措施: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覺不適,應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攜帶標簽送醫(yī)院就診。皮膚接觸:脫去污染的衣物,立即用軟布去除沾染農(nóng)藥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沖洗。眼睛濺入:立即用流動清水沖洗不少于15分鐘。
誤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攜帶農(nóng)藥標簽到醫(yī)院就診。無專用解毒劑,對癥。
儲存和運輸方法:
本品貯存應注意陰涼、干燥、通風,遠離火源、熱源,不能與食品、飲料、糧食、飼料等物品同貯同運。遠離兒童及無關人員,并加鎖保存,以免誤服。裝卸運輸時注意檢查包裝是否密封完整,輕拿輕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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